学院纪检监察室(审计室)由学院纪委、监察室、审计室合署办公,履行党的纪律检查、行政监察和审计等职能,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进行工作。
其主要职能是:
1.按照中纪委、监察部的工作方针和要求,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检查监督学院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、学院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2.组织协调学院反腐倡廉工作,检查、处理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。
3.受理对学院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、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、控告以及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,保护党员、干部、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。
4.协助学院党委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,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,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。
5.开展学院党纪宣传教育和廉洁教育,推进廉政文化建设,督促制定、检查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。
6.负责学院行政监察工作,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,以及违反学院决定、决议和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7.负责对学校专、兼职纪检人员开展教育培训,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。
8.监督检查招生、收费、招投标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9.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及时处理举报事项。
10.办理学校纪检工作日常事务,完成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